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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幾個月以來,美國娛樂圈、政界的性損害、騷擾醜聞令各界震動,並激發全球「反性騷擾」的海潮,很多人響應「#MeToo」運動,鼓勵受性騷擾或性損害受害人打破緘默,為本身發聲。
但是,路透/易普索(Reuters/Ipsos)的民調發現,分歧年齡、性別、種族的人們,對於什麼樣的情境組成性騷擾的看法各有分歧,此現象成為鞭策職場性騷擾防治的困境與挑戰。多名專家認為,雇主有責任制定職場防性騷擾的準則,以減輕職場性騷擾的情況。
什麼是性騷擾?
路透/易普索於2017年12月13日至18日透過網路針對3000名美國成年人做民意查詢拜訪,要他們判定8種分歧的情境是不是組成性騷擾。
27日民調後果公布顯示,大都成人都認為「未經同意」而刻意撫摩或親吻構成性騷擾。當「他人以你不想要的方式稱讚你的表面」,有38%的民眾認為這屬於性騷擾,47%不同意這是性騷擾。
當有人對你「開黃腔、說黃色笑話」,有41%認為這是性騷擾,但還有44%的民眾不覺得這屬於性騷擾。另外,44%認為非自願的擁抱接觸是性騷擾,40%則不認同。
民眾高舉「除掉高層裡的掠食者」口號,抗議職場性騷擾。(湯森路透)
美國同等就業機遇委員會(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)指出,性騷擾可包含使人不適的性追求行為,影響當事人工作權益的口頭或肢體上的「調戲」行為或性要求,或是恫嚇、敵意型的工作情況。
性騷擾案件的成立在美國司法判例中並沒有明白、同一的標準,再加上很多職場上的此類案件還沒進入司法訴訟法式之前,就先透過公司主管進行調解,是以性騷擾案件判例沒有延續一致的標準。
Hugs and dirty jokes: Americans differ on acceptable behavior in @Reuters/Ipsos poll. https://t.co/jcnxNoB1SI via @Cmkahn pic.twitter.com/RMLdA8J7bQ
— Reuters Top News (@Reuters) 2017年12月27日
性騷擾觀念不合
路透/易普索的民調發現,分歧年歲、性別、種族的美國人對於性騷擾的定義分歧。
19%的男性、11%女性認為未經贊成觸摸他人不算性騷擾,不過民調內容並未明白界說何謂「未經贊成觸摸」。
52%的少數族群民眾認為未經同意擁抱的行為是性騷擾,相較之下僅39%的白人贊成此情境為性騷擾。
針對未經贊成就傳送「裸體自攝影片」,多數成年人贊成這是性騷擾,不過年齒較輕的民眾贊成的比例比年紀較長者少。
1982年後誕生的千禧世代成年人贊成的比例為83%,戰後嬰兒潮(1946-1964年)誕生的成年人為94%,X世代(1965-1981年)的成年人則有9成贊成。
抗議民眾高舉「我們不同意」的口號。(湯森路透)
處置懲罰性騷擾案件的法律專家透露表現,男女對性騷擾的界說分歧,這是可以理解的,特別是少數族群的婦女,因為她們很多人都親自經歷過性騷擾。
南邊衛理睬大學(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)司法學院傳授格羅斯曼(Joanna Grossman)指出:「男性不會刻意逾越街道,只為了避開人。但幾近所有的女人城市這麼做,無論她們是不是曾遭受損害。」她也指出,這是女性在持久受害的集體中成長,所經歷的一部份。
Poll: Hugs and Dirty Jokes — Americans Differ on Acceptable Behavior https://t.co/lpMot5opUF pic.twitter.com/okjbzntGrj
— The Voice of America (@VOANews) 2017年12月27日
職場擬訂防性騷擾準則
哥倫比亞法學院(Columbia Law School)性向與性別法律中心主任高登堡(Suzanne Goldberg)暗示:「雇主有責任」,由於人們對於什麼是恰當行為的觀念不盡溝通,公司管理階層應想辦法訓練員工,畫清晰公道行為的分界線,別留下恍惚的灰色地帶令員工曲解。
布魯克林法學院(Brooklyn Law School)柯特金(Minna Kotkin)傳授也認為職場應訂定防性騷擾準則,她認為明確的標準有助於每一個員工,包含那些被指控性騷擾的人。
柯特金舉她遇過的案件當事人為例,該名男子因為分不清晰什麼樣的行為是性騷擾,而在女同事舉發後遭到解雇,「他認為這些行為是兩邊關係的一部分…但問題是,或許對方已忍很久了。」
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93%81%E6%8A%B1-%E9%96%8B%E9%BB%83%E8%85%94-%E5%93%81%E9%A0%AD%E8%AB%96買到賺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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